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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浔区2017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抽查情况的公示
日期:2018-01-10 来源: 南浔消防 浏览次数: 字号:[ ]

湖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南浔大队关于南浔区2017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抽查情况的公示

 

       为认真履行公安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检查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第120号令)等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文件的规定,2017年度,湖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南浔区消防大队统一组织开展了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抽查工作,督促社会单位及时整改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认真组织,周密部署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是公安消防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第120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的基本形式。2017年初,大队对辖区重点单位重新进行了排查,撤销了23家不再具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单位,新增19家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单位,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新进行了分类统计,制定了新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册,并向市消防支队防火处进行了备案。为使抽查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大队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抽查方案,对抽查的范围、数量、时间和步骤及有关要求等进行了明确。同时为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质量,避免“走过场”现象,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大队结合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七条常态严管、八条常态严管、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和辖区重点单位特点,细化方案,明确分工,对这项工作进行了精心组织和周密部署。

二、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2017年,大队充分发挥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作用,加大了舆论宣传的力度,努力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促进了企事业单位的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推动了监督抽查工作的开展,深化了工作的成效。一是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条例》、公安部120号令等消防法律法规等社会化防火工作的宣传力度,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做好火灾隐患自查自纠。二是在媒体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大队主动上门为各企事业单位的员工进行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条例》、“四个能力”建设应知应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等在内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的宣传培训。

三、突出重点,有序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2017年,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120号令,推动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主体责任,提升单位防控火灾能力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大队还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单位建筑设施消防等情况进行重点的检查。

四、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监督检查制度

        2017年,大队全力以赴开展了“十九大”消防安全保卫、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消防安全保卫、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冬春火灾防控等十多项专项行动,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两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积极部署相关专项检查行动,并对检查的范围、内容等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对全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定期组织消防监督错时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进行张榜公布,重点突出了属于夜间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管。

五、严格执法,促进监督执法规范化

        依法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惩治、火灾案件的查处和监督整改火灾隐患的力度。在监督执法过程中,大队坚持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严格按程序执法,正确地使用法律文书,坚决杜绝了执法工作的随意性。2017年全年,大队检查重点单位1421家(次),非重点单位2510家(次),发现火灾隐患9420处,责令改正9401处,对214家单位进行了消防行政处罚,罚款895200元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和停止施工47家,行政拘留39人,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5家。

六、加强员工培训,确保消防安全

        大队在检查过程中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整治、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冬春火灾防控等工作,积极有效运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等手段,不断加大培训力度。2017年,大队分批次组织召开政府相关部门、镇(开发区)、派出所、消防站站长以及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四个层面的培训会25次,参与人员达7852人次。此外,大队还积极外出深入社会单位开设培训班,全年,大队累计培训人数6万余人。

 

 

湖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南浔区大队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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