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日期:2017-09-22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南浔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浔政办发〔2015〕149号,经南浔区各镇(古管委、开发区)初审和相关部门审查,以下申请家庭符合2017年度南浔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9月25日—10月09日止,望广大市民对公示对象的有关意见在公示期内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区住房办反映,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南浔区2017年度城镇公租房保障家庭申请情况公示(双林镇)

南浔区2017年度城镇公租房保障家庭申请情况公示(石淙镇)

南浔区2017年度城镇公租房保障家庭申请情况公示(善琏镇)

南浔区2017年度城镇公租房保障家庭申请情况公示(南浔镇)

南浔区2017年度城镇公租房保障家庭申请情况公示(菱湖镇)

南浔区2017年度城镇公租房保障家庭申请情况公示(练市镇)

南浔区2017年度城镇公租房保障家庭申请情况公示(开发区)

南浔区2017年度城镇公租房保障家庭申请情况公示(和孚镇)

南浔区2017年度城镇公租房保障家庭申请情况公示(古管委)

 

 

举报电话:2668290,2663323。

 

 

南浔区住房保障委员会办公室

20179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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