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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双禁”范围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完成注销 有序回收经营证照 安全清理烟花爆竹
日期:2017-12-22 来源: 南浔时报 浏览次数: 字号:[ ]

    12月19日,在南浔镇大中路的年丰烟花爆竹店内,店主何定龙正在拆除烟花爆竹的招牌。他笑着说:“现如今大家都提倡绿色环保生活,对于下月即将实施的‘双禁’新规,我表示理解和支持。”

  “为了落实好‘双禁’新规的相关工作,我们在本月初就召开了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制定了《南浔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新规实施方案以及元旦春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区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说。

  区安监局党组成员吴杰表示,一开始他们去烟花爆竹销售点宣传“双禁”时,一些店主也曾有抵触情绪。不过,通过主动上门服务,逐家向业主宣讲政策、法规,发放宣传资料,经营户的态度慢慢开始转变,从抵触到接受再到支持。

  根据方案,区安监局将按照《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凡“双禁”区域内已发放零售经营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网点,到期及时收回安全经营许可证,停止销售烟花爆竹,并将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进行回收。对于“双禁”区域以外的烟花爆竹经营者,按照严格准入、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的原则,从严审批,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予以收回。

  据了解,在安监部门开展“回收”行动之前,全区持有烟花爆竹销售长期许可证的经营户共有近百家,在“双禁”范围内有16家。截至目前,我区“双禁”范围内所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及未销售完货物已经全部完成注销、回收工作。

  “经过引导,让各经营店业主和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做到‘知规、懂规、守规’,通过实施整治巡查、打击非法等措施,实现‘禁止销售范围内禁得住,禁止销售范围外管得牢’的工作目标。”区安监局局长施永伟说,接下来,该局将加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把牢采购、存放、配送等环节的安管关,提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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